“以案说法”这个传统,通常被理解为一种社科普及式的普法或教学手段,用具体案例来解释抽象法条。但如果认真审视它的实际功能,会发现它承载的东西远比“普法”要复杂,也存在一些值得警惕的张力。 它最初是一种“让法律被看见&r...
[古希腊]柏拉图:《苏格拉底的申辩》,华夏出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