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分析:少年法学院的情与法
李勇
很高兴能在这里提交我的交流案例,现在进行案例分析:少年法学院的情与法。我的案例分析关键词有3个:少年法学、情感学、非升即降。
一、案例核心矛盾提炼
“法律刚性程序”与“情感柔性修复”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冲突
• 制度层面:郑州“司法前置”程序(法律刚性)要求童工先确认非法用工关系,可能延长维权周期,与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则(情感柔性)追求的及时保护形成矛盾。
• 个体层面:受伤童工在漫长司法流程中可能因经济压力、心理创伤(情感需求)被迫放弃维权,导致“非升即降”——要么通过司法程序“上升”为权利主体,要么因程序障碍“降级”为被系统性忽视的群体。
二、关键词
1. 少年法学
• 补充视角:引用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原则(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第3条),对比《未保法》第4条,可强调少年法学不仅是矫正,更是权利赋能(如童工维权中的举证责任倒置)。
• 案例链接:郑州程序中,若法院能主动依职权调查非法用工关系(而非被动等待童工举证),更符合少年法学精神。
2. 情感学
• 社会美创造 → 具体化应用:
◦ 心理支持机制:在“司法前置”环节嵌入社工陪同、心理评估(如郑州程序可增设“维权绿色通道”,由心理咨询师同步介入)。
◦ 情感修复案例:参考日本“儿童相谈所”制度,法律程序中融入情感疏导,避免二次伤害。
3. 非升即降
• 术语修正建议:您将“非升即降”从考核机制引申为“制度性筛选”(未成年人或被系统保护,或因程序障碍被排除),这一创新解读很有价值,但需明确定义以避免歧义。
• 对立面设计:提出“即升非降”可能性——如建立“临时救助基金”,童工在司法程序未完结时即可申请医疗费垫付,确保无人因制度延迟而“降落”。
三、案例实证强化方向
郑州童工维权程序的改进提案
1. 司法与行政协作: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立案调查非法用工,替代未成年人自行起诉(减少“司法前置”负担)。
2. 鉴定流程优化:法院委托书与工伤鉴定申请并行处理,缩短周期(如广西试点“一站式”确认用工关系+鉴定)。
3. 情感支持条款:立法要求维权程序中必须配备监护人、志愿者、社工陪同(参考《未保法》第110条“询问未成年人应通知监护人”)。
四、理论升华路径
• 结构性暴力理论(Galtung):郑州程序可能构成“间接暴力”——看似中立的规则实则压迫弱势童工。
• 情感劳动理论(Hochschild):维权中的情感消耗(如恐惧、羞耻)应被量化,作为制度改进指标。
五、反思问题(供后续探讨)
1. 若“司法前置”程序的目标是震慑非法用工,是否与保护童工权益的根本目的存在内在矛盾?
2. 如何通过“情感学”干预,将“非升即降”的制度筛选转化为“分级保护”的动态响应(如根据创伤程度匹配不同维权资源)?
此案例已触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制度正义与实践正义的断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