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因为国权是耶和华的”
《中庸》:“诚者天之道,诚之者人之道。”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金规则,法律追求的“道”-“诚之者”指人通过努力追求天道之诚,即通过修养和行为实践达到真诚的准则。
圣经法权有一个基础,就是基于神的国权,世俗国家只是神的国权之一个延伸领域。欧美在法庭上,证人作证发言的时候,都要手按着《圣经》宣誓,确保证言的真实性。
“因为国权是耶和华的,他是管理万国的”这是《圣经》诗篇第22篇第28节,权属问题,是人身和财产纠纷处理的关键。我们只有把权属问题弄清楚了,才好定分止争。《圣经》定的法度是建基于神的权属之上的,认识到这一点,就容易理解“耶和华的律法全备,能苏醒人心。耶和华的法度确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”(诗篇第19篇第7节)